崔永元“举报”范冰冰事件被热议 法律人士:在法治建设上有积极影响
崔永元“举报”范冰冰事件被热议 法律人士:在法治建设上有积极影响

崔永元“举报”范冰冰事件被热议 法律人士:在法治建设上有积极影响

封面新闻 见习记者 徐语杨

近日,崔永元举报范冰冰“大小合同”一事持续升温,不仅已在各大平台引起网络热议,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前几日,央视前主持人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演艺明星范冰冰合同约定片酬1000万,其后又发微博称其“大小合同”,小合同一千万,大合同五千万。“拿下六千万以后,这哥们儿只在片场演了……4天。”

范冰冰工作室紧随其后发布声明,称“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侮辱范冰冰女士”、“涉嫌构成诽谤”等。

崔永元或被追究名誉侵权,商业泄密有待商榷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李昆蔚(法律博主“法山叔”)认为,崔永元在微博中并没有明指范冰冰的涉税问题,但从中可以隐约看出这种暗示,并且他的微博还揭露了目前国内明星片酬过高的问题。

“这种片酬过高暴露出两点内容,其一,如果真如崔永元爆料所讲,不管是4天六千万还是一千万,都高得离谱,这是十分不合理的。其二,如果确实有那么高,那就是行业本身的问题。”

而同时,针对网友所关心的“崔永元是否构成侵权”,李昆蔚解释道,从名誉侵权来说,崔永元在微博中提到了“真烂”,这种词汇带有明显的负面评价色彩。如果范冰冰真的要追究相应责任的话,崔永元不甚乐观。但就范冰冰工作室提出的“商业泄密”,由于对于大众而言明星片酬并不是讳莫如深的东西,所以这项指控有待商榷。

国家税务总局发声,热议事件积极作用于国家法治建设

一直以来,明星涉税问题都备受关注。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却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毛阿敏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

刘晓庆涉税问题,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后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

林志玲也曾涉嫌逃税被罚款。2008年年初,林志玲首次登上补税榜,因涉嫌报税不实,被要求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台币。

这一次,崔永元通过“举报”范冰冰,在微博上掀起热议浪潮,高居热搜榜。崔永元发布的相关微博被转发评论数万条,点赞20万上下,并带动了“明星片酬为何如此高”、“不合理收入”等热搜话题。

而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也为此次热议事件发声,称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并且,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7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2017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而一些高收入人员往往是“天价”获得。不管是行业本身还是个人行为,“这都是一个值得受到关注、被讨论的问题。”李昆蔚评价道。

对于如此迅速就得到上级部门的发声,李昆蔚认为这对于我国目前的法治建设进程来说,也具有相当的积极作用。

“至少这件事情让国家注意到了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也督促娱乐圈、整个文化产业的规范和自律。在我国大力发展经济,文化产业日益繁荣的前提下,把这个问题好好查一查,把相关事情好好说一说,是有价值的,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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