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生活

查看:【2951】 回复:【0】 发表于 2011-3-7 17:09
su6
发表于 2011-5-16 09:43:32|显示全部楼层 | [复制链接]
由于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多元化,“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把个税起征点锁定在居民的基本工资收入方面,似乎很难达到预期的目的。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关注《个人所得税法》中关于居民收入所得税起征点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关注对其他“财产性收入”的征税问题。

这句话说得很好。我觉得我们的税改还是要聚焦于退税制度。因为月收入5000—10000的人群是市场消费的主力军,如果把税收负担过多地压在他们的身上,会影响国内的消费,进而影响经济。我同意楼上说的重征遗产税,但是富豪们可以通过建立慈善基金或者信托来规避,这在国外很普遍。
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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