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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没收费 东西被偷谁负责?

2011-9-13 08:44| 发布者: 李晨煜| 查看: 1128| 评论: 0|原作者: 陆阳阳|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陆阳阳)昨日中午,成都市民骆先生打进华西都市报热线,投诉自己前天吃饭时,车停在店门口,车内物品被盗。虽然停车没收费,但他认为店家仍应该负责。 前晚10点半左右,刚从康定拍完结婚照的骆先 ...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陆阳阳)昨日中午,成都市民骆先生打进华西都市报热线,投诉自己前天吃饭时,车停在店门口,车内物品被盗。虽然停车没收费,但他认为店家仍应该负责。

    前晚10点半左右,刚从康定拍完结婚照的骆先生和妻子回到成都,决定开车去吃点夜宵。随后,两人将行李放在后备箱,开车来到外双楠情融路2号一家烧烤店。

    “我们刚到门口,店老板很热情地招呼我们停车。因为比较晚了,没人守车,他也没收我的停车费。”吃了近一个小时后,骆先生和妻子准备回家。“到家后,打开后备箱才发现行李都没了。”随后,骆先生夫妇报了警。

    警察勘察现场后,发现骆先生的车门有明显的被撬痕迹。“行李里面有一些我爱人的首饰,以及这次结婚的几套礼服,价值两万元左右。”骆先生说,“其实我也不想让他赔我什么,即使停车没收费,但我觉得店家仍有一定责任。毕竟我们是他们的顾客。”

    华敏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认为,无论停车有没有收费,只要消费者把车停在商家指定的停车场所,并且消费者是去该商家消费,商家就有责任和义务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商家一定要负责,甚至是全责。

    “但这类案子最难的是怎么证明你的确丢了东西,并且确实是在停车场丢失的。”陈军律师补充说,如果骆先生想维权,还要多搜集相关证据。

    四川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姚飞也持类似观点:如停车服务是商家服务的一部分,无论是否收费,商家都应尽到看管责任,应该负责。但他同时强调,“如果那片区域只是临时停车,并不专属于该商家,即使在商家门口被盗,商家也没有赔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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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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