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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车相撞不及时撤离 司机都被罚200元

2011-10-15 09:30| 发布者: 李晨煜| 查看: 697| 评论: 0|原作者: 王敏成 刘陈平|来自: 华西都市报

摘要: 交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取证撤离,不要堵塞交通 交警处理事故 事发现场 昨日,成都府青路一段靠府青路立交桥一丁字路口,发生一起轻微车祸,两辆小车在并排等红灯时,被一辆水泥罐车撞上。 车祸发生后, ...
交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取证撤离,不要堵塞交通

    交警处理事故


  事发现场


    昨日,成都府青路一段靠府青路立交桥一丁字路口,发生一起轻微车祸,两辆小车在并排等红灯时,被一辆水泥罐车撞上。

    车祸发生后,由于3车未及时撤离现场,造成堵车。交警赶到,要对3车驾驶员各罚200元。这让两小车驾驶员感到“不可思议”,“因为被撞居然还要被罚”,他们拒绝在罚单上签字。最终,交警给他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让他们到交警5分局进行处理。

    交警说,《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实施近1年,但还有一些驾驶员不知道,导致被罚。

    红灯路口 罐车撞上两小车

    昨日中午12点过,涂先生开车带着亲戚准备到文殊院附近吃饭。当他路过府青路一段靠府青路立交桥一丁字路口时,遇红灯便将车停下。此时,邓女士开车在他的右侧并排而停。

    涂先生说,他刚将车停稳,一辆水泥罐车突然从后面冲来,“先撞在我车的右后侧,将车撞走近10米”,接着伴随刺耳的刹车声,又撞上邓女士的车头后才停下来。

    涂先生和邓女士都惊出一身冷汗。不过,幸好无人因此受伤,两车也是轻微受伤。

    罐车司机解释,他当时从立交桥上下来后,“由于路口突然出现红灯,来不及刹车,为减轻撞击力度”,便打算从前面两车中间的间隙穿过去,所以才发生了事故。

    被罚200元 小车司机想不通

    车祸发生后,涂先生等人觉得“事情很严重”,先拨打了110,接着就等交警前来处理。他没想到,交警赶到现场让他们撤离后,还给他们都开了200元的处罚单。

    “我的车遭撞了,还要处罚我?”涂先生与邓女士感到“不可思议”。他们认为,此次事故的责任全在水泥罐车,自己作为受害者,不仅车被撞坏了、时间被耽误了,还要面临处罚,“简直难以接受”,于是与交警理论起来。

    “这起车祸属于轻微交通事故,按成都市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办法,他们应拍照取证,并及时撤离现场。”处理事故的交警说,事发后,3车未及时撤走,导致该路段被堵几百米,所以才给予处罚。

    最后,涂先生与邓女士拒绝在处罚单上签字,交警给他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让他们到交警5分局再进行处理。

    轻微事故 拍照取证及时撤离

    “太郁闷了!我最初还试图保护现场,根本不知道要撤离。”涂先生说,他们不知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撤离,更怕撤离现场后不能明确责任,所以,还一直在想方设法让现场保持原样。

    成都交警5分局民警季琳说,《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快撤快处快赔暂行办法》实施近1年,仍有许多驾驶员不知道此事。所以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因不及时撤离,导致被罚的事时有发生。

    季琳提示,按轻微交通事故快处规定,四川省范围内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在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道路上发生机动车之间道路交通事故后,只要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车辆可自行移动。事故各方车辆损失不超过5000元,驾驶员可以拍照取证,然后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下一步处理。

    “撤离现场后,如果对责任划分有异议,可请求警方处理。否则,可直接到快处赔偿服务中心处理。”季琳说。华西都市报记者王敏成摄影刘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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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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