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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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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有关消息,山西省浑源县女交警毛丽拒为“特权车”开“绿灯”的做法在网上,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和追捧,被网友们称呼为“恒山脚下最美女警”。
报道称,这位美女交警“违章必罚,不讲情面”让当地一大批领导干部“丢了脸”,甚至连县领导的车也让她贴了罚单。据介绍,半年来这位女警察已给违规的县级各部门的领导公车开出了138张罚单,其中包括县里四大班子的车,还有法院的,检察院的,司法局的,公安局的车。。网络上对毛丽敢挑战特权的行为一片赞赏,对此笔者也不得不为她的勇气和铁面无私拍手称快。
但是,美女交警铁面执法的背后有一些问题不得让人深思。报道中说她半年里开除了138张罚单,笔者在想有没有人考虑过这138张罚单都开给谁了?他们有没有去缴纳罚款?因为,据笔者所知很多司机包括私人司机在被交警张贴罚单后,都可以托熟人,找关系去消除违法记录,更何况是县里的四大班子,公、检、法、司的公车?难道他们真的会自觉去接受罚款吗?又有多少车是依法接受处罚缴了罚款的呢?公众有权知道吗?这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吗?
另外一个方面。这些人开的是公车,花的是纳税人的钱。而纳税人缴纳的税款存于财政,他们会私人掏钱缴纳罚款吗?他们如果是用公家的钱缴纳罚款,岂不是还是源于财政的钱,又收回财政吗?这样对于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除了在面子上让他们过不去,经济上实际没有一点惩罚,不要说不交,就是交了也是报销,就等于财政付钱让他们报账,他们又交回财政。笔者认为,对于这种情况下违章的人,是开公车的驾驶人,罚单的法律责任应由行为人承担,而不是车辆所有人承担。因此,这被开了罚单的138辆公车是否缴纳了罚款?谁缴纳的罚款?就值得我们关注了。只有这样,美女交警的执法效果才能真正体现出价值,不能从表面看解决了拥堵就体现了其执法价值。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 张洪 资深律师 高级合伙人
来源:http://bbs.legaldaily.com.cn/viewthread.php?tid=6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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