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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勾勒出的垄断脸谱

已有 493 次阅读2011-6-3 11:32 |个人分类:华西评论

“最低消费”勾勒出的垄断脸谱

 

     李晓亮

 

出入某些茶楼、咖啡厅时,没准你会发现此类场所有一些醒目的提示:“本店最低消费X元”。“最低消费”的“温馨”提醒,也许会引起你片刻的不适,但易地而处换位思考,在商言商,经营者都有着自己的成本利益考量,追求利润最大化,永远是从商的铁律。

商人逐利,无可非议,何况这个“最低消费”就如“谢绝自带酒水”的店规一样,也可能会让一部分顾客望而却步。经营者打出这个牌子时,在保证享受相应利润的同时,其实也承受着相等的风险。

而这就是市场竞争之妙——在一个竞争较为充分的市场里,买卖双方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交易之间存在自由的双向选择。保证消费者有拒绝的权利,这也是交易中“最低消费”的合理性根源:我有规定最低消费额度的权利,因为你同样有“用脚投票”、拒绝这项消费的权利。

在此语境下,虽然在某项具体交易中,消费一方可能会承受一定的不便,但就总体而言,双方权利是大致相当的。可是,当此情形移植到一个竞争不那么充分,乃至是完全垄断的市场里,消费场景中的权利天平就严重倾斜了,不公变得异常明显和刺眼:比如湖北赤壁市在供水“一户一表”改造后,对用户设置每月5吨的保底用水量,用水不足5吨的按5吨收费。赤壁市供水总公司一负责人称,因水价太低,亏损严重,才不得已“出此下策”,待水价上调后,保底用水量将取消。(31日《京华时报》)

你听,原来供水公司规定自来水的“最低消费”,也是情非得已。水价倒挂,人家也有难处啊。但是,这份苦衷却没有得到多少谅解。不管是当地居民,还是新闻跟帖中凝聚的舆论倾向,都是一片愤懑之声。这能怪谁呢?

不少人可能觉得赤壁供水总公司的这个“保底用水量”,还是很有创意的,创收都创得如此有新意。其实,翻检报章就会发现,自来水“最低消费”之说,并非赤壁首创。“专利权”早被人家抢注了,早在十年前,河南、福建、江西、江苏等地都曾有过自来水最低消费”的做法。叫法有异,有的叫“养护底数”,有的称“最小流量”、“底度流量”,但性质一样,都是强制的“起步价”。而且当年舆论反馈也和今日赤壁的一样,可见对于一种不公行为,民意感受总是惊人一致,且敏感性未随时间推移而迟钝。

民意的反感和愤懑,皆源于那种没有选择权的无奈感和无力感。独此一家并无分号,这种垄断性质,决定了“最低消费”的不合理性;而自来水又非咖啡、饮品,而是资源性产品,是无可替代的生活必需品。民众即便不满“最低限价”,也还必须消费。这就是自来水“最低消费最低限价”的第二重不合理性了。

平时只能用3顿水的用户,如果非得交5吨水的钱,那么作为理性经纪人,哪怕是报复式浪费挥霍掉剩下的2顿水,也显得合情合理了。明显有悖节约型社会的宗旨,这也应是自来水最低消费的第三重罪过了吧。

供水企业的“委屈”,被舆论认为是为涨价逼宫。其实,要想消除这种误解也很简单,就是以足够的公开让民众理性甄别水务企业的“亏本”是撒娇还是实情。所谓亏本,至少得有一个透明公开的企业运行成本吧。而在当前语境下,这一成本只存在一个神秘化模糊化的语境中,没有公开而权威的基准值作为参照系,自说自话的亏本,显然不具有说服力。

而类似水价调整这种资源价格改革,兼顾民生无疑是重中之重。价格调控并非万能钥匙,忽视民生保障属性的调价,只会无形中抬高居民的生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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