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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29】 回复:【2】 发表于 2011-6-7 11:27
张洪律师

[原创]公安局请“私人侦探”监督值得肯定

     近日,看到湖北省安陆市公安局与某调查公司签订合同,每年出资8万元请公司监督民警。
    据报道,安陆市公安局委托该调查公司组织人员对该局民警值班、执勤、处置110时等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方式可以是暗访、偷录、偷拍等在被监督者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监督人员收集到这些证据后立即递交该市公安局党委,该局纪委会根据这些监督人员收集的证据对被监督者相应处理,给予扣分,并从年终绩效考核奖金中扣除。据悉,该局已有11个基层单位、14个民警为此被偷拍、偷录,并受到相应扣分处理。
    在创建和谐社会的环境下,作为公安机关的工作作风和态度对人民群众至关重要。敢于让人监督,还愿意拿钱请第三方以暗访、偷录、偷拍的方式监督就更难成可贵。以往看到过很多单位、机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那都是场面上的,很多是形式主义,监督流于形式,没有多大实际价值和意义。而湖北省安陆市公安局却敢于请调查公司组织人员用暗访、偷录、偷拍的方式监督,他们这一做法无疑是动了真格的,是在真心实意的请人监督,这种做法值得肯定




                       原文来源:法制网--法之光论坛  http://bbs.legaldaily.com.cn/viewthread.php?tid=7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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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鹏
发表于 2011-6-16 09:52:26|只看该作者
监督还是需要实质性的东西,不能让监督流于形式。
张洪律师
发表于 2011-6-16 11:33:12|只看该作者
就是,这个公安局的监督措施还可以的哟。
成都市公安局网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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